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0-12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购进货物时,有时会先支付部分的定金,等到货物到货时在支付剩下的尾款,对于先付定金再付尾款的情形,应如何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先付定金再付尾款的会计分录
1、企业向供应单位预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收到所购物资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3、补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定金是什么?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什么是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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