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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欠税清缴、税收优先权

来源:咸林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9-14

【单选题】2020年1月甲公司向M银行贷款,以自有办公楼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一年后甲公司尚有300万元本息未归还。后该办公楼拍卖所得价款350万元。经查,甲公司尚欠乙企业2019年应付货款40万元;欠缴税款30万元,税款归属期为2020年第四季度,甲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下列关于该办公楼拍卖所得价款清偿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先结清欠缴税款30万元,再归还银行贷款本息300万元,剩余20万元归还乙企业 


B、先归还银行贷款本息300万元,再结清欠缴税款30万元,剩余20万元归还乙企业 


C、先归还乙企业货款40万元,再结清欠缴税款30万元,剩余的280万元归还银行 


D、先结清欠缴税款30万元,再归还乙企业货款40万元,剩余的280万元归还银行 


【答案】B


【解析】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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