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9-12
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浙江考区(不含宁波)考生须知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2022年浙江地区(不含宁波)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现行国家及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告知书。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并遵照执行。
一、全体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考生入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健康码”及“行程卡”为绿码(动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以报告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报告须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入场时体温不合格者,应退出体温检测区,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
4.携带本考点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
2.无法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未完成健康管制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4.仍在隔离治疗中或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5.考试当天处于风险区,被采取封控、管控措施者;
6.体温高于37.3℃且无法排除新冠肺炎风险的人员;
7.不能出示“健康码”或“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人员。
存在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特殊情况的,需经考试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部门(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研判后确定。
四、考生防疫准备
1.考生须打印《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浙江考区(不含宁波)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本人符合参加考试全部条件且同意全部内容后正楷签字(按实考科数打印),在进入每科考试的考场时上交1份给监考人员。
2.考生须自行准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禁使用含呼吸阀的口罩),从抵达考点入口起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前,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在考点和考场入口处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应保持人员间距,自觉有序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的规定区域范围内,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由派驻考点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五、其他事项
1.每科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现场不提供车位,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如有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由于疫情实时变化,请考生在考前持续关注浙江省防控办发布的最新健康管理措施等相关通知并遵从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附件: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浙江考区(不含宁波)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zicpa.org.cn/NewsTrends/Announcement/19252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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