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9-12
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陕西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告知书
为确保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陕西考区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平稳举行,现将陕西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全体考生应当提前申请“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陕西一码通”或支付宝小程序“健康码”申领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考前7天(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考生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行程卡为绿码,持有每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均可),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方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直接进入考点。
三、每科考试前,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通过考点入口时,应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首次体温测量不合格的考生,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经第二次体温测量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或考前10天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政策,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达目的地后,落实“三天两检”措施(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后可参加考试。发生省内本土疫情时,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低风险地区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后可参加考试。
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有聚集性发病(7天内在家庭、办公室等密切接触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腹泻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前1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发现的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的考生,经医务人员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单人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配合接受进一步检查。
八、考生应自行准备若干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禁使用含呼吸阀的口罩),从抵达考点入口起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前,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十、考生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已签署电子版《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考生应如实承诺健康状况。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以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移送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考生务必每日关注陕西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官网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 029-68936794
附件: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9月9日
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的考生,愿意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秉承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的要求。本人已申领并取得健康码绿码和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低于 37.3℃,已提供应考科目开考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起始)。
二、在考试前7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境,不存在自境外回国情形。
三、在考试前7天内,每日自觉监测体温,体温均未出现≥37.3℃的情形。
四、在考试前7天内,未和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没有发烧、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五、如出现与前述第二、三、四项任何不符的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及时在考前向相关管理机构及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报告,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并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卡及测量体温等。
七、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完成考试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八、本人承诺:我符合参加考试全部条件,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如有瞒报、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不实情形,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正楷):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日期:2022年 月 日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