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05
【知识点练习】甲企业集团为加强流动性管理持有某短期债券组合。当组合中的某只债券到期时,回收的金额再投资另外的短期债券,以使利息最大化且确保能够取得预算内经营或资本支出对资金的需要。如果需要发生预算外支出(如因应市场变化而发生的企业并购,或遵从政府监管部门临时出台的政策),则可在短期债券到期前处置。甲公司将该短期债券投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请问:甲公司的做法是否恰当?
【答案】甲公司的做法恰当。
理由:甲企业的目标是持有短期债券至到期,目的是满足预算内事项的现金需求,管理层确定其业务模式是持有这些短期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至于到期前可能发生的短期债券处置行为,并不常见,不影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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