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8-18
关于兵团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兵财会〔2025〕22号
各师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人事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5〕1号)规定,现将兵团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2025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自考试合格年度起,三年内有效)。
(二)兵团级合格标准为55分(当年度有效),按此标准申报高级会计师,取得的职称仅在兵团范围内有效。
二、合格人员名单
各类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前往官网查看)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兵团2025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5〕68号)要求,及时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推荐工作。
兵团财政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