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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就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征意见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7-31

2025年7月3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X号——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规范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保证执业质量,中注协结合我国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开展实际和实践情况,吸收借鉴《国际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5000号——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ISSA 5000)最新成果,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是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体系中的基本准则,主要规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基本概念、基本要求、基本方法等,适用于对所有类型可持续信息执行的所有鉴证业务,包括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同时,为确保所有鉴证机构能够遵守一套统一的执业标准,高质量执行业务、维护公众利益,征求意见稿拟适用于执行鉴证业务的所有类型的鉴证机构和人员,不仅限于注册会计师。


征求意见稿共四章225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规定了准则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为目标,共2条,规定了执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目标。


第三章为要求,共217条,规定了执行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涵盖鉴证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鉴证机构和项目层面的质量管理、应对舞弊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工作底稿、鉴证业务的前提条件和业务约定条款、证据、计划鉴证业务、风险评估程序、应对重大错报风险、累积和考虑已识别错报、期后事项、书面声明、其他信息、形成鉴证结论和出具鉴证报告等方面,涉及从业务承接、执行到报告的整个鉴证业务过程。


第四章为附则,共1条,规定了本准则的解释权。


中注协将认真分析、吸纳各方反馈意见,对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论证、审议、批准程序后,由财政部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


相关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X号——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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