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4-01
咸林会计网整理了2025年4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企业或者个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自2025年4月8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实施办法》共48条,在《条例》框架下,细化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
地方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推动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最后一篇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