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11-07
各位纳税人缴费人~在新电子税局完成税费申报后,可以进行预约缴款啦!今天就来一起来了解下 “预约缴款”功能模块如何使用吧!
什么是预约缴款功能?
在您已签订三方协议,并完成申报后,可以预先设置期望缴纳税费的时间,新电子税局将于预约日零点整自动扣款,预约日零点前三方协议所关联的银行账户中存在足额资金即会自动扣缴。
使用预约缴款功能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三方协议
(2)应缴税费的缴款期限前5个自然日内进行预约设置
(3)预约缴款日期不超过应缴税费的缴款期限
预约缴款有哪些注意点?
(1)社保费申报缴纳业务无法使用预约缴款功能
(2)只能选择相同缴款期限且未到缴款期限的应缴数据进行预约缴款,不得同时选择不同缴款期限的应缴数据。
具体如何操作?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功能菜单,进入税费缴纳界面。
2.在界面中勾选需要缴纳的税费款-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点击【预约缴款】弹出预约缴款界面。
3.根据您的需求选择预约缴款日期,点击【确定】后即可预约成功。
4.如果您需要对预约缴款成功的信息进行修改或取消,可在“已预约扣款信息”界面选择对应的信息点击【修改】或【删除】预约信息。
操作指南
如支付失败,您可尝试再次进入【税费缴纳】模块,查询【未缴税费】进行缴款。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