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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纳税期限延长了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5-0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境内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文件是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将12个月延长到了36个月,有助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缓解个人资金压力,促进居民消费。


居民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所得,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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