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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来源: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4-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31日-9月1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4.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新疆注协)进行咨询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电话:0991-2305026,邮箱:1296842262@qq.com。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进行报名的人员,可联系新疆注协咨询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电话:0991-2305026,邮箱:1296842262@qq.com。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新疆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4年8月2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7月22日-8月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新疆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新疆注协进行审核。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电话:0991-2305026, 邮箱:1296842262@qq.com。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6月13日-6月28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409号)规定执行,报名费15元/每人、考务费40元/每科。


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8月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如未通过资格审核,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4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4年)》确定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除试题作出特殊要求外,考试均使用中文作答。考试系统提供了8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输入法(全拼)、搜狗拼音输入法(全拼)、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具体功能。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4年8月25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综合阶段考试:


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库尔勒市三个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乌鲁木齐市,其他地州市不设考区。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4年8月5日-2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者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4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具体时间以中注协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联系新疆注协(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申领,具体领证事宜请以新疆注协通知为准。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联系新疆注协办理,咨询电话0991-2305026, 邮箱:1296842262@qq.com。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可以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存储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考试期间,考生应当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五)中注协及新疆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咨询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者联系新疆注协,咨询电话0991-2305026,邮箱:1296842262@qq.com(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发邮件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或者新疆注协邮箱:1296842262@qq.com。


(七)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者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及时关注新疆注协发布的相关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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