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2-04
原标题:“中国重工及时任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被通报批评,因未准确计提子公司存货减值”
2024年2月2日,上交所发布公告,中国船舶重工(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及时任董事长王良和财务总监姚祖辉因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至2020年的年度报告存在错报,被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中国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11.29万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00万元。此外,中国重工全资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建造的新型深潜水工作母船(DDSV项目,尚在建造中)未准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2018-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科目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王良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姚祖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交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国重工及时任董事长王良,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姚祖辉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事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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